2013年湘西州吉首市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资格条件表
2013-11-08来源:保靖县人民政府网
职位代码 职位名称 职数 面向范围 任职资格条件
年龄 学历学位 其他条件 备注
1 团市委书记 1 吉首市 30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1、中共党员;2、任副科级职务1年以上或现任正科级职务。  
2 市委党校副校长(高配正科级) 1 全州 45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1、中共党员;2、具有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3、任副科级职务2年以上或现任正科级职务、具有教育教学系列副高以上职称。  
3 市纪委监察综合室主任 1 全州 35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工作经历可放宽至1年)。  
4 市信访接待办理中心主任 1 吉首市 35周岁以下 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具有在乡镇(街道)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5 乡镇司法所长一 1 吉首市 30周岁以下 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服务期满两年,目前在聘在岗的大学生村官或已考入选调生、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有大学生村官任职经历并且试用期已满的人员。  
6 乡镇司法所长二 1 吉首市 40周岁以下 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1、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工作经历可放宽至1年),法律专业毕业或有一年以上司法工作经历。2、现任村三大主干和社区支书、主任,且连续任职满三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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