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湘西州保靖县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资格条件表
2013-11-08来源:保靖县人民政府网
职位名称 职数 面向范围 年龄 学历 专业、职称、工作经历等其他要求
团县委书记 1 保靖县 27周岁以下(198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大学本科以上 任副科级职务一年以上或现任正科级职务。
团县委副书记 1 27周岁以下(198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 服务期满2年以上且目前在聘在岗的大学生村官,或有大学生村官经历现为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从事管理或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含中央、省、州属在县单位);聘期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
县政务中心副主任 1 3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大学本科以上 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工作经历可放宽到一年以上)。
县农机局副局长 1 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工作经历可放宽到一年以上)。
乡镇司法所所长 2 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工作经历可放宽到一年以上);法律及相关专业毕业或在乡镇从事法律工作一年以上。
乡镇副职 1 40周岁以下(197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高中及中专以上 中共党员;现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秘书,且连续任职三年以上;受过州级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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