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医师资格证书审核发放通知
2013-10-31来源:东台市卫生局网

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证书〉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苏卫医[2002]13号)要求,为做好2012年度考试合格人员《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审核、发放及执业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有关单位于11月1日前到局医政科领取《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乡镇执业助理医师)》;

2、《申请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一式两份,本人填写后贴上二寸照片,并将身份证复印件和2012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粘贴在表格背面,也可直接复印在审核表背面(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制证用,所用照片要求与申请表格所贴照片同一底版。);

4、审核表及照片于11月4日之前上报医政科;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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