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德宏州党群部门聘用机关工勤人员通知
2009-10-20来源:德宏州人事局

各县市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畹町经济开发区工委组织部、管委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姐告工(管)委政治办,州直有关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将2009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的具体规定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正式职工以外的人员, 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1991年10月25前出生)至30周岁以下(即1979年10月25日后出生)的德宏州本地户籍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四、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

1、《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40%(考试指定教材为张昌山主编、云南大学出版社发行的《公共基础知识与应用知识教程》2009版)。

2、《专业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60%(《专业知识》测试无指定用书),进行《专业技能》实际操作测试的,由州委组织部与用人单位协商,拟定测试方案后,在《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后的15天内完成。

3、《专业知识》测试内容及部分《专业知识》测试时间安排请考生在报名结束的15日后查询德宏人事网(http://www.dhrs.yn.gov.cn)。

4、个别岗位若报名人员少,或者又不便于专业知识测试的岗位,以公共基础知识考分为准。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09年10月26日至10月27日;

2、报名地点:州委组织部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09年11月21日上午9:00--11:00时进行《公共基础知识》测试,下午14:00—16:00时进行《专业知识》测试。

2、笔试地点:芒市(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所列为准)。考生务必于2009年11月18日至11月19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七、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

1、考生只能选择1个岗位,不得多报或重报;

2、报考人数与拟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 以上方能开考,达不到上述报考比例需调整岗位的,由组织部门与用人单位和考生协商调整。

3、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部分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和本人近期免冠照两张(1寸),在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先由用人单位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同意,再由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给予报名登记。

4、报考人员每人收取费用100元,用于命题、制卷、阅卷、制作准考证、租用考场、监考、试卷接送等考务费用开支。

5、考试聘用相关事项请查阅德宏州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dh.gov.cn)和德宏人事网(http://www.dhrs.yn.gov.cn)。

八、聘用程序

1、确定拟聘人员

按照考试成绩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和考核由州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缺的岗位依次按报考本岗位的高分递补聘用。

2、公示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名单在州、县组织部门张榜公示,并在德宏州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dh.gov.cn)和德宏人事网(http:// www.dhrs.yn.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3、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新聘人员,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德宏州机关招聘工勤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报组织或人事部门审批。

九、其他

1、我州当地5种世居少数民族(傣族、景颇族、傈僳族、阿昌族、德昂族)加照顾分5分,计入总分。

2、德宏州农村独生子女(由县市及以上人口号计划生育部门提供证明)加照顾分3分,计入总分。

3、《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加照顾分5分,计入总分。但报考人员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至报名地点审核合格后,方能确定加分。

4、同时符合上述几种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5、不进行专业知识测试的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顺序为德昂族、阿昌族、傈僳族、景颇族、傣族、其他少数民族;属同一民族的考生考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的优先录取,若学历仍相同,全日制学历毕业生优先。若同是全日制学历的以普通高校毕业生优先;

6、进行专业知识测试的岗位,考生的考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测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若专业测试成绩仍然相同,适用上述第4条规定确定录取。

十、纪律要求

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岗位必须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不遵守规定、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联系电话:0692—2998081

附: 德宏州党群部门2009年度公开考试招聘机关工勤人员岗位明细表

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

2009年10月16日

德宏州党群部门2009年公开考试招聘机关工勤人员岗位明细表

招聘单位 拟聘单位所属类别 拟招聘人数 生源地或户籍要求 招聘岗位名称 学历条件 专业条件 其他招考条件
德宏州委组织部 州直单位 1 本州市 工勤(后勤) 中专

以上
不限 女性,本地五种世居少数民族
潞西市检察院 市级单位 1 本州市 工勤(后勤) 中专及

以上
不限 女性
1 本州市 工勤(驾驶) 大专及

以上
不限 男性,具有A2及以上驾照,5年以上

驾龄
潞西市武装部 市级单位 1 本州市 工勤 大专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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