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2009年招考公务员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公示
2009-10-14来源:保山市人事局
序号 姓名 准考证号 岗位排名 报考岗位代码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招考人数 递补原因
1 江剑峰 20130820910 2 05002005013 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保大大队 2 上报《考生申请放弃表》
不递补(第4名不上线)
2 白云鹏 10121010818 2 05002006022 市森林公安局 1 上报《考生申请放弃表》
李钦 10130230110 3 05002006022 市森林公安局 1 第3名递补
3 王春林 10136173829 1 05002008026 保山市政府办 1 上报《考生申请放弃表》
不递补(第2名并列2人)
4 张建 10124012201 2 05002009028 隆阳国土分局 1 上报《考生申请放弃表》
唐林 10124090922 3 05002009028 隆阳国土分局 1 第3名递补
5 黄佐艳 10130952815 2 05002991002 保山市地方税务局所属县地税局 2 无法联系
刘东 10136552902 5 05002991002 保山市地方税务局所属县地税局 2 第5名递补
6 王连翠 10130236713 2 05002991004 保山市腾冲县地方税务局 1 上报《考生申请放弃表》
张拓 10130232108 3 05002991004 保山市腾冲县地方税务局 1 第3名递补

相关说明:根据《保山市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公告》,资格复审后由于复审不合格或者考生弃权的原因,部分岗位出现不足面试比例的情况,可根据笔试成绩安排一次递补。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间为面试的当天。因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进入面试人员临时缺考导致不足2:1比例的岗位,则等额进行面试或取消该岗位。递补人员若需放弃面试,必须于面试前1天将放弃面试的说明按前述要求发送到市人事局指定的电子邮箱,未发送相关邮件的人员,与无特殊原因的面试临时缺考人员一同视为违纪人员,5年内禁止参加全国范围内的 。

推荐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