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政府同意,县委办公室面向全县选调2名科级以下职位文秘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的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必须符合《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全县党政群机关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具有良好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
3.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组织协调等能力,敬业精神好,工作能力强;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3年10月9日—10月20日(节假日正常报名)。
2、地点:中共永宁县委办公室(三楼309室)。
3、材料:报名人员应认真填写《中共永宁县委办公室公开选调文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1,可复印),携带本人近期正面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中共永宁县委办公室公开选调文秘人员报名登记表》在永宁政府公众网公告栏下载、复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全部选调过程,由县纪委、组织部、人社局和县委办对报名人员填写的《中共永宁县委办公室公开选调文秘人员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报考者必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选调条件的,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试和考察
1、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职位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考察成绩20%=总成绩,择优录取。
2、笔试时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和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选调
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依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提出用人意见并确定拟调入人员名单。拟调入人员名单在永宁政府公众网和拟选调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报名联系人:张学峰13995206639
陈新18995184886
报名联系电话:8011491
中共永宁县委办公室
2013年10月8日
附件:
温馨提示:
《中共永宁县委办公室公开选调文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永宁县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3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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