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局2013年机关选调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2013-10-09来源: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政府网

根据工作需要,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报经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和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同意,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面向全市选调一批干部。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选调名额

面向全市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4名。

二、资格条件

1、必须具有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身份,正科级以下职务(含正科级);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可将年龄放宽两岁,即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

3、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限2011年度以前(含2011年度)参加工作的选调生;

4、身体健康。

三、选调程序

1、报名。县市区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统一到所在县市区纪委干部室或办公室报名,其余符合条件人员到市纪委干部室直接报名。报考人员填写《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县级纪委签署同意推荐意见,连同有关资料报名。

2、组织推荐。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可采取直接推荐或竞争性方式选拔推荐人员参加选调考试。

3、资格审查。市纪委、市监察局按规定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4、考试。(1)笔试。主要测试业务能力。按选调名额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高低以1:1确定体检对象。

5、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根据体检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4名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替补。

6、考察。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洁从政、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

7、研究决定。考察结束以后,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4名试用人员。

8、试用与调入。试用人员分配到有关室试用半年。试用合格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

2、报名地点:市纪委干部室(衡阳市延安路22号市委大院5209房,电话:8866867);12个县市区纪委干部室或办公室。

3、报名所需资料:《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仅作查看)及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选调生登记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表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打(复)印,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存底稿。

本方案未尽事项按现行干部人事有关政策执行,并参照省纪委2012年度选调考试的操作办法,市纪委干部室负责解释。

中共衡阳市纪委

衡阳市监察局

2013年10月8日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来源于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3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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