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考人员开考前15分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齐全方可入场参考。应考人员对号入座后,将准考证及本人居民身份证放在桌面前方。如应考人员坐错考场和座位责任自负。 |
二、应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部分科目按规定允许携带的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应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否则按违纪处理。 |
三、应考人员接到试卷后,应当先检查页码,确认无误后,再在答题纸(卡)规定的地方填写(涂)所在单位、姓名、准考证号码和试卷代码等,如有填(涂)错,责任由应考人员自负。不得在规定以外的地方做任何标志,否则按违纪处理。 |
四、开考铃声响后方可答题,应考人员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内不得交卷退场。已交卷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
五、应考人员答题,须按规定使用2B铅笔(只限答题卡)和黑色墨水笔,严禁使用涂改带(液),字迹要清楚、工整,填涂正确。用其它颜色的笔书写(填涂)的答卷(答题纸、卡)按零分处理,未在规定部位书写(填涂)的答案无效。 |
六、应考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试题字迹不清楚或试卷分发错误,可举手询问。 |
七、应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安静。场内禁止吸烟,不许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偷看他人答案。应考人员应当尊重考场工作人员,接受考场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不得辱骂、威胁、报复考场工作人员。 |
八、应考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中途需要离开考场的,应当经监考人员允许并由考场工作人员专人陪同往返。除本考点主考、本考场监考及巡视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
九、考试结束前5分钟内,应考人员不得交卷退场。 |
十、考试结束铃声响,应考人员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和答题纸(卡)翻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收齐试卷和答题纸(卡)并允许后,方可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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