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菏泽市郓城县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纪律
2013-09-24来源:菏泽市教育局网

1.考生按准考证考试规定时间提前45分钟到达等候室等候,缺考或迟到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考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入场。

3.酒后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4.考生进入测试室后,必须关闭通迅设备,不准携带任何文字资料,不准替考。考生在考场内不许讲话,须认真听取监考老师指令,并按指令操作,有问题举手示意。

5.测试前请认真阅读普通话水平测试流程及注意事项,如因个人原因对录音软件的操作失误,造成没有录音或者延迟了考试时间没能按时完成测试等问题,后果自负。

6.测试题第四项“说话”,是测查考生在无文字凭借的情况下说普通话的水平,因此,考生如照着文字读,或看文字提示说话,均酌情扣分。

7.考试完毕,试题上交监考老师,听从指令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楼内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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