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素质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有团队精神;
3、具有与岗位匹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5、具备用人单位规定的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6、具体招聘岗位以及报考条件等详见《闸北区2013年下半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二、招聘方法
1、报名材料: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需带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其它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2、报名时间:201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上午9:00-下午4:30。
3、报名地点:闸北区人才服务中心(共和新路912号6楼、近中山北路)。
4、资格审核: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应聘者将会收到笔试通知,应聘者于2013年10月14日-10月16日,上午9:00-下午4:30至闸北区人才服务中心(共和新路912号6楼、近中山北路)凭本人身份证或代领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根据考试要求,同一岗位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低于招聘人数3倍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数,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须重新选报岗位,否则视作放弃。
5、笔试: 2013年10月27日下午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全市平均分数的60%,笔试合格人员根据招聘单位具体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6、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应变能力及仪表举止等方面要素。
7、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8、政审: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9、拟录用人员的确定和公示: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闸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咨询电话:66057100
监督电话:31260360-4081
上海市闸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闸北区人才服务中心
2013年9月22日
附件:《闸北区2013年下半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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