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是由政府统一安置的退役士兵,我是在乡政府党政办公室上班。属于事业工人。
1、请问这种情况全部解除合同后算工龄吗(包括在学校读书期间)?
2、如果解除合同后,是不是我的全部相关个人资料,档案全部转到我就读的学校?
3、如果像2说的一样,是不是我就和原单位再无任何关系了?
4、可以不解除合同吗?编制和档案仍然继续留在原单位,仍然由原单位发工资(如果原单位同意的话)?当作是脱产去读书,等到毕业后再提档案到所报考单位?这样可以吗?谢谢老师!
回复:工龄问题我不清楚,要咨询下定向到的单位。编制和档案都不可能留在原单位的了,定向招录必须在没有其他合同存续的情况下才可以录取,录取后就与原单位脱离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