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齐齐哈尔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齐齐哈尔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中心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名。其中环保相关专业2名(男、女各1名);计算机专业1名(男性)。
二、招聘对象
国家计划内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备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发展潜质、广博的知识视野;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行政、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
应聘者根据发布的招聘信息,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3年9月24日—9月26日;
(二)报名地点:市环保局801室
(三)应聘者需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表2张(报名表附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5)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加分资格确认。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4)应聘人员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现场资格确认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笔试加分政策: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属于项目生的报考人员,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咨询电话:0452--2318018
咨询时间:8:30-11:00 13:30-16:30
五、考试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进行,由市纪检部门全程监督考试过程。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折后两成绩之和为考试总成绩,。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环保相关专业类考环保相关知识,计算机类考计算机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45分钟。
2、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分数线确定: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
1、面试组织:招聘人员面试由市环保局组织实施,市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面试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和公共科目,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确定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有项目生的则项目生优先录取,无项目生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六、体检和考核
拟录用人员由市环保局组织体检和考核。体检标准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再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人员经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出的岗位,依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在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齐齐哈尔环保在线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管理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备案。
八、试用期
聘用人员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由市环保局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考核胜任本职岗位工作的,正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市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附:
《齐齐哈尔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近更新201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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