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2013年幼儿园招聘教师、保育员、保健医、后勤人员的简章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快我县幼儿教育事业,全面推进幼儿教育改革,解决我县幼儿师资匮乏的矛盾,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涉及8所幼儿园园聘教职工138名,其中教师79名,保育员38名,保健医2名,后勤19名(具体岗位详见岗位表)。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组织形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教科局牵头,县人社、财政、卫生、公安、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幼儿园设岗定向招聘,招聘人员身份为园聘人员,合格人员由各幼儿园签定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变化,各幼儿园及时报县教科局。
二、招聘范围
专任教师面向全州(含兵团),保健医、保育员、后勤人员面向全县招聘。
三、报考条件
㈠政治思想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政治稳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不信教、不参与宗教活动。热爱教师职业,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分配。
㈡身体条件:专任教师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其他人员需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㈢年龄要求:
⑴参加招聘幼儿专任教师的年龄需在30周岁(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者)以下;
⑵参加招聘保育老师和后勤人员的年龄需在40周岁(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者)以下;
⑶参加招聘保健医生的年龄需在30周岁(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者)以下;
⑷在精河县园聘教师岗位上工作者,每工作一年报考年龄可放宽一岁,最多放宽三岁(园龄核算以工资表和合同为依据)。
㈣学历条件:幼儿专任教师须中专(学前方向、师范类专业)及其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保健医需中专及以上学历,卫校及医学学校毕业;保育及后勤人员须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同等条件下,专任教师有幼儿教师资格及有工作经验者优先,其他岗位有相关从业资格者优先。
四、招聘岗位
招聘简章及《2013年精河县招聘幼儿园教师、保育员、保健医、后勤人员的简章岗位表》均在精河教育信息网(http://www.xjjhedu.net/)及网上精河(http://www.xjjh.gov.cn/)中通知公告栏目中发布。报考者可自行下载使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2013年9月11日至2013年9月17日在精河县教科局办公楼五楼会议室报名。联系人:张凤莲,王殿云,联系电话:0909-5336033。
2、报名。
报名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其他相关证件、2张1寸免冠照片、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及以上证件材料复印件1份。
3、资格审查。由教科局牵头、会同纪检委、人社局、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应严格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条件如实报名,凡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人员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笔试
报考专任教师岗位者参加笔试,报考其他岗位人员只参加面试。
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3年9月21日.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013年9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到教科局五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无故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1门,考查考生对汉语知识和幼儿教育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及其应用程度,测试重点为现行初、高中汉语知识和幼儿教育基本知识及其应用能力。
3.试卷命制
笔试试卷由县教科局统一命制,试卷用汉语命题并要求使用汉语答题,试卷满分100分。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3年9月28日。
2.面试的条件:按笔试及格者(分数达到卷面总分的60%为及格),择优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2的比例,及格者可进入面试。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
3.面试的内容:
(1)教师
幼儿教育教学能力测试(60分)。采取面试授课形式,被考核人员按现行教学大纲,必须提前准备三份教学设计(书面教案),在面试现场交面试专家随机抽取一份进行试讲(不超过15分钟),试讲结束后由专家提出问题进行现场答辩,现场进行评分。
幼教专业技能测试(40分)。被考核人员声乐、舞蹈、器乐及美术等方面的特长展示(所需材料自备),时间为3分钟。
(2)保育员、保健医、后勤人员
相关业务专业知识问答,综合素质测试、实际操作、情景答疑等。
4、面试的要求:①招聘领导小组组成面试测评小组,与报考者有亲属关系的人员一律回避;②测评人员对应考者当场独立打分,并做好测评记录,由工作人员汇总测评成绩,面试测评小组组长签名,报招聘领导小组。
5.面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2013年9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保育员、保健医、后勤人员到教科局五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无故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6.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县教科局会同县人社局、县纪检部门、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
7.对考生的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时,考生需提供笔试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考生凡在面试环节弄虚作假的,一旦发现立即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体检
体检由县教科局、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费用自理,如体检不合格,可在面试人员中递进。
六、录取、聘用及管理办法
(一)在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纪律和规定,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发生。如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阅卷、登分、政审、体检任何环节发生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按政策规定录用的现象,将立即取消被聘人员聘用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专任教师的录用总分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从高往低予以录用,保育、保健医、后勤人员的录用按面试分数从高往低予以录用。
(三) 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教科局牵头,县人社、财政、卫生、公安、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幼儿园设岗定向招聘,并组织考试、政审、体检,合格教师实行动态管理,由各幼儿园每年考核一次,并签订合同,聘用合同作为办理工资基金有关手续的依据,考核不合格者,自然解聘。
(四)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基础科目、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以及政治思想审查情况和体检情况,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集体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并对考生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和被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如有空岗,可进行第二次招聘。
(五)现有园聘人员如果未通过统一招聘,幼儿园可以结合实际需求,按照原来相关待遇自行聘用。
(六)根据人社局提供的数据,幼儿园所聘用的教职工每人每月工资将达到1901.51元(含五金),实发工资1000元、五金901.5元。
(七)招聘的幼儿园教职工,聘用满一年后,由幼儿园进行单列考核,对按比例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聘用人员,报县教科局审核后,当年给予奖励,享受一次性奖金800元;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享受一次性奖金1500元。
(八)聘用教师、保育员、保健医、后勤人员到其所报考岗位任教,试用期为三个月,聘期为一年。
七、招考工作纪律
(一)由纪检监察部门安排专人,负责监督笔试、面试、录用的全过程。
(二)对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录取人员进行公示。
(三)为增强招考工作的透明度和保证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凡考试录用主管机关、用人单位的领导和招考工作人员及报考者,必须严格遵守考务制度。在笔试、面试、政审等项工作中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的将究其责任,严肃处理,对报考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已录取的坚决予以清退,且今后不得参加教育系统的招考。
(四)为了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监督,设立了举报电话。
县纪委纠风办电话:0909-5335280,县教科局监督电话:0909-5336764。
八、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或其他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精河县招聘幼儿园园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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