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全国、全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和条件
招聘7个事业单位45名工作人员。
招聘岗位、条件和有关要求(见附件2)或向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地点: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417室),电话:0898-26698356。
二、报名时间、地点
应聘者请于2013年9月18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到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府行政办公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7室报名(双休日不休息)。报名时须携带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1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3张。报名表可下载打印(附件3)填报。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昌江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主要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招考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在规定的时间内,须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资格证书(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交)原件,准考证等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在职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报考材料的,招聘领导工作小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科目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五、报考专业分类
参照《海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试行)》确定。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26698356
传真:0898-26698356
附件1:2013年海南市昌江黎族自治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附件2:2013年海南市昌江黎族自治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9月10日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昌江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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