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黔东南州剑河县委离退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2013-09-10来源:剑河县人民政府网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共剑河县委办公室剑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办法(暂行)>的通知》(剑党办发〔2013〕54号)规定,经研究,决定从全县公开遴选2名工作人员到中共剑河县委离退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为做好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职位数额

1、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人员1名;

2、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1名。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全县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不含教师)。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老干部工作,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7、报考关工委工作人员的须取得驾驶证C1照及以上并能熟练驾驶机动车。

8、具有3以上工作经历(2010年8月31日前参加工作)。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近2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4)试用期未满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和方法

(一)组织报名。县委离退局负责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

报名时间:2013年9月8日至2013年9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剑河县委离退局办公室;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参加工作文件复印件1份;

(5)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附电子版);

(6)报考关工委工作人员须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考者须如实填写《剑河县委离退局201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由本次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同时将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拔全过程。审查全格后才能参加笔试。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及在考试、体检中作弊,一经查实,取消其参加公开遴选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方式根据报名人员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职位的比例等于1:1的,直接考察,大于1:1的进行笔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

2、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

3、考试时间:2013年9月23日上午9:30—12:00。

4、考试地点:县委离退局会议室。

(四)考察

遴选职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取前3名作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方式进行。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不再递补。经考察认为没有合适人选的,取消该职位的选拔。

(五)公示

在拟遴选人员单位进行7天的公示。

(六)办理调动

通过公示期满对遴选人员无异议的,由中共剑河县委离退局按照规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四、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委离退局、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有关人员组成中共剑河县委离退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公开遴选的组织领导和考评工作。

五、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

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

未尽事宜由中共剑河县委离退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5220600

附件:中共剑河县委离退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剑河县委离退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剑河县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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