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河子大学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及《石河子大学201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自愿报名、院系综合审定,大学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组织资格审核,对报考201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进行了考试,依据考试成绩综合评定,经校招委会研究决定,录取原则及录取结果如下:
法学专业录取原则:大学英语不低于50分,大学语文、法律基础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总分不低于204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录取原则:大学英语不低于50分,高等数学、计算机基础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总分不低于171分。
录取结果:法学专业拟录取93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拟录取60人。
注:考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见附件,背景颜色加深考生为拟录取考生。
公示期为五天。从即日起,任何个人、集体均可对公示对象在学业成绩、思想品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采用书信、电话或面谈的方式向大学招生就业处(2092827)、大学教务处(2058577)、纪委(2055717)反映情况。
石河子大学201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成绩单及拟录名单请参照:http://zjc.shzu.edu.cn/index.php/con/1747
石河子大学招生就业处
二○一三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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