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中共双鸭山市委办公室、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实行“凡进必考”的通知》(双办发〔2008〕58号)相关规定,经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煤炭及相关行业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黑龙江煤炭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科研人员。专业及数额详见《双鸭山市2013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2、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2、企事业单位从事工作与所学专业一致的中级以上职称、45周岁以下的工程硕士、工学硕士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4日至9月13日(双休日休息)。
2、报名地点: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人才流动开发与人力资源市场科(新兴大街215号,市中医院对面)。
(二)报名方法
现场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一式一份以及有本人签字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一份(报名表及《承诺书》可在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网址:http://www.hlsys.lss.gov.cn/syshrss/),3张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提供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①身份证;②毕业证、学位证;③网上学历认证证明(带二维认证码表格);④各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要求专业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2、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准考证领取
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四、招考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面试考试。根据报名人数确定面试。面试内容侧重测试考生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二)体检和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有关要求进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依据各岗位成绩由高到低重新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三)公示和试用期。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各用人单位负责分配工作岗位。同时,执行试用期制,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受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正式聘用。
联系电话:双鸭山市人力是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开发与人力资源市场科0469—4629935、4629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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