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精神,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贵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筑党办发{2012}33号)以及《2013年秋季贵阳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市政务服务中心(参公单位)拟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2名,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1、督查处工作人员(科员)职位1个,从事对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及轮换管理等工作。
2、办公室会计(科员)职位1个,从事会计等相关工作。
二、报考人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1、本市区(市、县)机关及乡镇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本市区(市、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贵阳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社区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4、省、市级机关设在本市各区(市、县)的垂直管理单位及其派出机关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品行端正。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区(市、县)、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新型社区、行政村(居委会)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省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省管理的企业,金融总部机关除外)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督查处工作人员需具备较强的文字能力(专业不限);办公室会计需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专业不限)。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尚未解除。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本次公开遴选报名在网上进行,不设立现场报名点。报名程序如下:
报考人员可在贵阳党建网、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并填写《贵阳市2013年秋季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然后将《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布的报名邮箱中进行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低于3:1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对遴选职位计划进行调整或取消。遴选职位计划取消的,该职位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9日9:00-9月11日17:00。
2、资格初审。在24小时内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采取回复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反馈资格审查结果,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邮件信息,保持通讯畅通。
3、准考证打印。9月14日前,市政务服务中心将《职位能力测试准考证》发送到报考人员的报名邮箱,并电话通知报考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需粘贴与《报名表》中相同的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二)考试
1、职位能力测试
测试科目与内容。职位能力测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时间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中心根据有关规定,主要运用案例分析等主观性试题类型,着重突出“干什么,考什么”。测试的内容包括政务服务工作有关内容,也会涉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设的内容。测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中心将抽派纪检监察人员和干部职工代表参与职位能力测试全程监督。
笔试时间:9月15日,考试地点见《职位能力测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3日内,在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gyasc.gov.cn/)公布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依据职位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拟遴选人数一般为5︰1(最低不得低于3︰1)的比例研究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职位能力测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省、市级机关设在本市各区<市、县>的垂直管理单位及其派出机关的报考人员,需由具有人事主管权限的部门出具)等遴选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同时需提交与《报名表》中相同的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在资格复审期内按职位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观山湖区市级行政中心2期A区1层135室)。
资格复审时间:9月22日-24日(上午9:00-下午17:00)
3、面试
面试人选与拟遴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为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分数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准考证领取、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
按职位能力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总分为100分。
(三)考察与综合测评(2013年10月中旬)
1、考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与综合测评对象。考察与综合测评对象应多于遴选职位计划数,但面试人选为5:1的职位,最高不得高于3:1;面试人选为3:1的职位,最高不得高于2:1。市政务服务中心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到考察与综合测评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与综合测评对象需提供近三年年度工作总结。考察与综合测评对象在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要到其上一个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察。同一职位人选考察和综合测评对象由同一个考察组负责考察。
2、综合测评。综合测评分为工作情况测评和“德”的情况测评,测评范围为考察和综合测评对象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门同志等人员,综合测评结果按要求进行量化统计。
3、确定拟遴选人员。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才素质、工作实绩、一贯表现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综合评价,撰写考察报告,提出职位比较人选,作为确定拟遴选人员的重要依据。市政务服务中心党组根据考察和综合测评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按职位计划数1:1,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经市政务服务中心党组集体讨论,提出拟遴选人员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市政务服务中心党组会议研究认为某一职位确无合适人选的,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放弃该职位的选拔。
(四)公示与试用(2013年10月下旬至2014年1月下旬)
1、公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确定的拟遴选人员在规定的网站进行统一公示;市政务服务中心将分别在本部门和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市政务服务中心对拟遴选人员实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间,拟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办理调动与任职手续(2014年1月底前)
试用期满,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等手续;试用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六)“二次开发”工作
市政务服务中心在核定编制限额和职数内,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结束后一年内,报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对报考本部门职位进入考察却因受职位计划限制未被确定为拟遴选对象的人员进行“二次开发”,“二次开发”对象须按本方案的规定进行公示,并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成立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黄 平
成员:李 琼 龙 燕 袁跃林 成 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袁跃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强监督,严肃纪律
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本单位要自觉接受纪检部门监督和群众监督,确保公开遴选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对有关人员在公开遴选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按照《贵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筑党办发〔2012〕33号) 的规定,追究其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联 系 人:陈俊宇
联系方式:7987070
报名邮箱:597326050@qq.com
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3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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