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聘用制人员招聘启事
2013-09-03来源: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网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由山东省住建厅、教育厅共管,住建厅主管,是集全日制普通高职、五年制高职、继续教育为一体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1万余人。根据学院发展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各类优秀人才。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师表、办事公道,热心教育、教学工作;

(二)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学院面向社会拟招聘30人,其中教师20人(兼辅导员工作),图书馆管理人员5人,实验实训中心管理人员5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及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向学院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个人简历(简历模版见附件2)及与简历对应的相关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应聘人员将个人应聘材料送至学院办公楼1312办公室,或发电子邮件至rs9877@126.com。报名截止日期:2013年9月11日16时。

(二)初审

学院对应聘人员的应聘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初审人员名单,并于9月16日通知本人到学院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由本人向学院提交如下材料:

1、个人简历一份;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出具介绍信有困难的,可在体检时提供。

应聘人员请于9月18日到学院办公楼三楼中302会议室提交本人应聘材料,学院对应聘材料进行审核。

(四)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

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由学院统一组织,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现实表现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确立劳动关系

面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学院按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人事关系由济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薪酬待遇参照学院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5个月,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取得教师1—教师6岗位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经学院考察合格后,免试确立劳动关系,不占用计划。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代老师

联系电话:0531-89709877 89709878

传 真:0531-89709766

电子邮箱:rs9877@126.com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旅游路4657号

附件1:2013年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招聘聘用制人员岗位汇总表

2013年8月30日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附件2:应聘简历模板

《应聘简历模板.doc》来源于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网,最近更新2013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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