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徐州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实施办法》(附件1)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区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初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初定范围:
我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在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上工作以及在我区人力资源办公室实行人事代理的并符合《徐州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实施办法》中有关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材料提交:
1、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一式两份(附件2),并贴照片;
2、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单位集中申报的还应提供本单位《初定专业技术人员花名册》电子表格(附件3);
3、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政治素质、思想品德评价情况表(附件4);
4、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或单位编制手册,在我区人力资源办公室实行人事代理的人员提供《人事代理合同书》;
5、初定评审费及证书工本费计60元/人。
三、申报时间:2013年9月5日-13日。
四、申报地点: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办
(电话:83405921)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徐州市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相关附件.doc》来源于徐州市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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