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邢台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2013-09-02来源: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经市政府批准,现面向省内外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12名,现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暂行)》(邢办字〔2011〕32号)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选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及对象: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全日制普通类硕士研究生。经国家教育部办学资质认证的国(境)外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2日以后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

5.符合选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岗位要求等具体条件;具体学历、专业和岗位要求详见《邢台市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条件》;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参加选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在处分期内或受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解除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选聘公告和简章的发布

2013年9月2日——9月8日通过邢台日报、牛城晚报、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hext.lss.gov.cn)和邢台人才网(网址:www.xtrcw.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一律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9日— 9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报名地点在各用人单位,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邢台市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条件》

2.报名者需提供的证件:①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小2寸同版近期免冠证件照4张(照片背面务必注明考生姓名及报考职位代码);④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需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合作办学国外学位认证书》;⑤已就业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名的证明信。

3.报名者持以上证件及《邢台市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报名者需自行从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网址:www.hext.lss.gov.cn),至各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汇总后报市人社局审核,准予参加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需如实填写(诚信签名必须手工填写,机打无效),贴小2寸近期免冠同版照片。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不得重复报名。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准考证发放:报名考生务于2013年 9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持本人身份证至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2. 9 月27日-29日进行面试,地点及面试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合格线为60分。

面试结束后,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hext.lss.gov.cn)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时,由用人单位通过考核确定。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参加体检者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

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hext.lss.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 0319-3288382 2135938

附件1:《邢台市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条件》

附件2:《邢台市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资格审查表》

《邢台市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资格审查表.doc》来源于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最近更新201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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