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枣庄学院招聘城市与建筑工程学院院长、副院长启事
2013-09-02来源:枣庄学院网

枣庄学院是一所坐落在“江北水乡•运河古城”——山东省枣庄市的省属本科学校。学校占地1142亩,校舍面积36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1105人,其中教师670人,兼职研究生导师16人,来自美国、英国、加拿大、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国家的外籍教师10人。面向全国23个省(区、市)招生,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4000人。

学校设有18个教学院(部),48个普通本科专业,35个专科专业,其中7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重点学科,初步形成了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历史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格局。学校建有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院、1个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4门省级精品课程,与聊城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是山东省首批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近年来,学校围绕内涵发展、质量提升主线,坚持“服务地方、特色发展”的原则,努力实现“地方性、应用型、有特色”的办学目标和定位,是鲁南地区办学条件完备、特色鲜明、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一所普通本科高校。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城市与建筑工程学院院长、副院长。

一、岗位及职责

(一)岗位

城市与建筑工程学院院长1名,副院长1名

(二)院长职责

1.将学院建成有鲜明办学特色的、在国内外知名度较高的应用教学型学院。

2.引进杰出人才,培养现有中青年骨干,组建一支有较高水平的优秀教师队伍,学院师资队伍总体水平显著提升。

3.加强教学质量工程建设,推进教学与课程系统改革,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取得实质性突破。

4.调整学科布局,发展新兴学科,优化学院学科结构。

5.提高学院教学科研水平,提升学院学术地位和国际竞争力,增强学院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

6.加强国际合作,与若干国内外知名大学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三)副院长职责

1.协助院长做好日常教学和科研管理工作。

2.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熟悉各种教学管理文件、各类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和本科水平评估各项指标,做好本院的教学质量工程建设。组织本院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等做好本部门的文档材料,教学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和保管等工作。

3.负责组织安排本院的科研工作,制订科研工作计划,指导教师及研究人员的选题、任务书下达、督查、答辩、评定等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4.组织新教师及新开课教师的试讲、观摩教学等教学活动,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了解本院教师教学情况,交流经验,改进教学。

二、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院长

1.熟悉高等教育规律,了解国内高等教育情况,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敬业精神、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

2.治学严谨,学风正派,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决策能力;

3.具有先进的现代大学办学理念,具有国际化的学术视野,有带领本学科走跨越式发展道路、建设一流学院的能力;

4.熟悉大学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规律,曾担任过本科院校中层副职及以上领导职务,对学院管理和提升学院办学水平有较丰富的经验。在建筑学、土木工程、房地产评估、水利工程等任一学科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有较高的学术声誉;承担过国家级科研项目;

5.掌握学科前沿动态和趋势,对学科建设和发展学术有创新性构想,具有组建一支高水平学术团队并带领其协同攻关的能力;

6.国内应聘者具有博士学位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国外应聘者一般应具有知名大学终身副教授及以上职位;知名研究机构研究员或相应职位;知名企业研发主管及以上职位;

7.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

(二)副院长

1.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团结协作精神和宽广胸怀;具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具备宽广的国际视野和国际交流能力;

2.具有博士学位及副教授以上职称(国外学者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水平);

3.有从事高等教育或科研机构管理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对学院的发展有战略思考和深入见解。能够全面领导学院的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全面提升学院在人才培养、学术影响方面的竞争力。主持省级以上科研项目;

4.身体健康,原则上不超过40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三、选拔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启事、报名推荐、资格审查及初选、演讲答辩、面谈;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确定拟任人选、公示等程序进行。

四、聘任方式及聘期

(一)聘任方式:全职聘任

(二)聘期:聘期五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业绩情况,经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聘。

五、工资待遇

被正式聘用者,聘期内院长按三级教授的工资待遇执行,副院长按五级副教授的工资待遇执行。院长校内津贴10-20万/年,副院长5-10万/年。特别优秀者待遇可面议。

学校帮助解决子女到本市重点小学、中学入学问题;配偶如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可随调,本科办理人事代理关系。学校安排一套三房一厅的过渡住房,提供安家费10-1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根据承担的课题情况确定;其他相关问题可面议。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1日至9月30日。

2.报名方式:报名须填写应聘城市与建筑工程学院院长(副院长)报名表。

3.报名材料要求:报名人员应在2013年9月30日17时前提交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书面材料送交或邮寄方式均可。报名材料包括:本校组织人事部门签字后的《枣庄学院公开招聘城市与建筑工程学院院长(副院长)报名表》。报名人员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获奖及学术成果复印件、最近任职文件复印件。应聘者希望学校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枣庄学院党委组织部、枣庄学院人事处

通讯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北安路,邮政编码:277160

电子邮箱:6778@vip.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城建院长”)

电话:0632-3785936,0632--3786717

传真:0632--3786700

联系人:尹老师王老师

枣庄学院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2013年9月1日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附件:应聘城市与建筑工程学院院长(副院长)报名表

《应聘城市与建筑工程学院院长(副院长)报名表.doc》来源于枣庄学院网,最近更新201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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