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通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新疆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0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新疆分中心,是由新疆通信管理局主管,全额财政拨款的副厅级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通信管理局网站(http://www.xjca.gov.cn)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至9月10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1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六、报名
报考者携带《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式2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及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新疆通信管理局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审。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报名期限:2013年9月2日至2013年9月10日。
(二)联系人:郭勇联系电话:0991-5853388
(三)报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191号新疆通信管理局505室
(四)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通信管理局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五)领取准考证、缴纳报名考试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通信管理局网。
(六)每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七)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八)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通信管理局官方网(http://www.xjca.gov.cn)。
(二)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内容。
(三)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如有放弃者,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笔试成绩出来后,由新疆通信管理局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通信管理局官方网(http://www.xjca.gov.cn)上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及面试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八、面试
(一)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通信管理局网上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三)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四)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入围比例的,由新疆通信管理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如有放弃者,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40%+面试×60%=100
面试结束后,由新疆通信管理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通信管理局网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十、体检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新疆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新疆通信管理局组织实施。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新疆分中心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通信管理局网上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新疆分中心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新疆分中心另选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一、考察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新疆分中心派出至少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报考者及非在职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二、确定拟录用人员
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三、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通信管理局分别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通信管理局网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四、办理录聘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新疆分中心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五、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新疆通信管理局组织实施。
十六、招聘监督。新疆通信管理局监察处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新疆通信管理局监察处副处长牛长生
监督电话:0991-8658126
十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通信管理局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通信管理局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通信管理局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通信管理局负责解释。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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