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省政法干警笔试成绩加分材料受理时间的公告
2013-08-30来源: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

根据《安徽省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公告》和《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有关政策解答》(具体见报名网站)有关规定,请符合享受教育考试笔试成绩加10分政策的考生,于9月23日8:00至9月30日18:00(工作时间,逾期不予受理)将有关证明材料送交合肥市金寨路188号省人大院内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处(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551-63609521)。

《安徽省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公告》和《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有关政策解答》对享受政策加分和提交材料规定如下:

享受教育考试笔试成绩加10分政策的条件:是指毕业当年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的人员。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是:①本人身份证;②高校毕业证书;③退伍证;④负责其退役安置工作的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所有证件、材料均须原件和复印件。

2013年8月30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 安徽省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信息

推荐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