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海口市事业单位招聘专业人员工作方案
2013-08-28来源: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和海口市社会经济发展研究所均是海口市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根据《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8号)的规定和要求,经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空编和岗位使用计划,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专业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吸纳优秀人才,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我委工作健康发展。

二、招聘岗位、范围和人数

专业技术岗位3个,其中: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产业投资岗位和工程管理岗位各1名;市社会经济发展研究所面向海南省公开招聘刊物编辑岗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

(三)应聘产业投资岗位的人员,需具有产业投资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从事产业投资相关工作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产业投资类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应聘工程管理岗的人员,需具备工程管理类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刊物编辑岗位的人员需具有中文类、新闻类、经济学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

(四)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且受到处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人社局网站、《海南日报》等媒体公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5日—9月9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报名应聘者须完整填写《海口市发改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表),并提供一寸同底近照3张和以下报名材料:学历学位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属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交现单位同意报名及流动的证明材料。报考项目管理中心职位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 glzxbgs@haikou.gov.cn;报考研究所职位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hksyjs@163.com。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

4.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公开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减少(取消)招聘岗位或视实际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才进行考试。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并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A.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B.笔试内容:根据招聘工作岗位“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命题。

C.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D.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E.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和面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不高于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竞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A.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B.面试内容: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等。

C.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网站通知为准。

D.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E.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当天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1.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考察人选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体检。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体检人选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任职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以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六)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报市人社局核准,并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三个月(初次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各项纪律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长滨三路海口市第二行政办公区18号楼

联系人:邢先生,毛先生

联系电话:0898—68724092/68723971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附件:海口市发改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海口市发改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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