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政法考试报考法院就职后的具体工作是什么?
2009-09-06来源:云南培训认证网

老师你好:

我想问一下基层政法考试报考法院(法院业务)就职后的具体工作是什么?

谢谢!

回复:以下工作的一项或者多项: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审判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审判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和上级法院指定审判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3、受理不服本院(包括法庭)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但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再审案件进行再审。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5、调查研究审判中适用法律、执行政策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开展司法统计工作,参与地方综合治理工作;

6、做好全院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抓好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

7、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8、承办上级人民法院和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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