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凤庆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能考试公告
2013-08-21来源: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专业技能考试公告

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考试的通知》(临人社发〔2013〕158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人员,在全市统一划定《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以内每个岗位按1:2的比例从《公共科目》考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确定,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能考试。

按1:1进入专业技能考试的岗位,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方能聘用。

二、专业技能考试

1、考试时间: 2013年8月31日上午9:00-11:00

2、考试地点: 凤庆县第一中学

3、专业技能考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考试分值为100分。

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业务要求的综合素质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其它所有岗位统一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前辅导培训。

考试时考生需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无身份证的需持户籍证明)进入考场。

三、资格复审:进入专业考试的考生请于2013年8月19、20日携带一张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证书的原件,报考定向招聘驻临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岗位的考生需提供资格复审证明(由驻临部队随军家属配偶所在部队政治部开具证明,经临沧军分区政治部统一审核签章),统一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内容为进入专业技能考试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对象的范围,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专业考试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四、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请于2013年8月29、30日携带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大厅领取准考证。

联系电话:4212514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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