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鞍山市第八中学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整体教师队伍专业人才比例。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专 业 | 学 历 | 学 位 | 其它要求 |
生物教师 | 1 | 本科:生物科学研究生:生物学 | 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 | 硕士学位及以上 | 30周岁及以下且本科及研究生为全日制师范类 |
数学教师 | 1 | 本科:数学与应用数学研究生:数学 | 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 | 硕士学位及以上 | 30周岁及以下且本科及研究生为全日制师范类 |
二、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21日至8月23日。
2、报名地点:鞍山市第八中学办公室(办公楼3楼)报名。
3、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本科毕业证、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4、联系电话:6965452、18841218967、13941216896
(二)面试
1、面试采用模拟上课方式,进入面试人员统一到指定地点,按指定内容现场模拟上课。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当场公布成绩。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经公示后签订聘用合同。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拟聘人选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要求进行体检。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此阶段考生弃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四)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通过鞍山教育网(www.asedu.gov.cn)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五)聘用
经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15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为单位事业编制职工,享受相关政策规定的待遇。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鞍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鞍山市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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