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行署)教育局、县(市)教育局: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编办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教联〔2013〕53号)文件要求,现就特岗教师录取及岗前培训通知如下:
一、特岗教师录取
2013年特岗 工作已经结束,拟招聘人员名单已在黑龙江教育信息网公示。各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抓紧与拟聘人员签订聘任协议书,聘任协议书规定用人单位和拟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之后,要给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在《黑龙江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 登记表》中填写考生成绩(学科考核组组长及考核委员会主任签字)、体检结果,将《特岗 登记表》及《黑龙江省2013年招聘“特岗教师”录取人员名单》(一式三份)报县政府审核(加盖公章)后报市教育局、人保局审核(加盖公章),于8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师范师资处。
未办理聘任手续、签订聘任双向协议的,不能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特岗教师岗前培训。
二、特岗教师岗前培训
(一)培训对象
2013年全省招聘的特设岗位教师。
(二)报到、培训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8月20日全天
培训时间:8月21日——8月30日,培训10天,共60学时。
1、本次培训共分为五个培训班,各设岗县培训分班情况如下:
一班:131人(鸡东县35人;虎林市20人;密山市67人;克东县9人)
二班:222人(海伦市50人;青冈县50人;望奎县21人;明水县101人)
三班:267人(甘南县137人;龙江县15人;拜泉县115人)
四班:218人(泰来县60人;克山县43人;依安县46人;东宁县30人;穆棱县39人)
五班:213人(桦川县10人;桦南县54人;同江县30人;延寿县119人)
2、报到、培训时间和地点:
班次 | 报到培训地点 | 联系方式 |
一班 | 哈工大集团公寓(哈市道里区井街巡船胡同16号) | 13339306805 |
二班 | 啄木鸟宾馆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东路1号,龙运顺达物流城,哈站乘343路到瓦盆窑下车,往回走200米,中国石油加油站旁,龙运顺达物流城A区5号楼A59号;哈市可乘220路,到瓦盆窑下车,或乘 348路到同江南路下车。 | 13054297200 |
三班 | 哈尔滨市安全教育中心哈尔滨站乘64路到市安全教育中心下车往回走200米到武威路口右转前行即到,哈尔滨站乘96路到哈尔滨大街武威路口下车 | 13604889728 |
四班 |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哈尔滨市江北利民开发区学院路3号,哈尔滨火车站下车乘14路公交车到公路大桥下车,转乘213路公交车在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下车 | 18603611198 |
五班 | 鑫泰隆会议服务中心太平大街340号,哈站乘6路公共汽车,道外分局下车即是。哈东站乘6路公共汽车,道外分局下车即是。宾馆前台电话:白天0451—82443456。晚间0451--87643456 | 13836136920 |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围绕实施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针对国内外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方向,结合参训教师的年龄特点和农村教育教学实际需要,着力提高参训教师的教学基本技能、课程设计和实施能力以及本人的职业规划能力等。
1、课程教学理念与进展
前瞻性地追踪课程改革和学科教学的最新动态与发展趋势,树立全新的课程观、教学观、质量观。
2、学科教学研究与设计
围绕课程改革深化过程中教学的关键部位和热难点设计专题,注重方法引领的研究与设计,提升学员的专业水平。
3、教师职业素养与行动
破解制约教师发展的现实难题,优化教师职业发展的行动策略,提升学员师德修养、专业素质和现代技术的层次。
(四)培训方式
根据培训项目的目标要求,采取以下几种形式设计集中培训方式:
1、专题报告
围绕课程教学的核心内容与热点专题,通过精选内容、追踪前沿、深入浅出、讲求实效、素材翔实、表达生动的报告,作以理论与实践结合的专业引领。
2、话题研讨
瞄准后备骨干教师普遍存在的疑难问题,通过小组合作的方式加以专题研讨,提高后备骨干教师参与的广度和问题研讨的深度,并通过小组间论辩的方式把研讨引向纵深。
3、案例评析
精选优秀教师教学成长、 农村优秀班主任班级管理经验的典型案例,突出案例中的问题特征与方法价值,引导后备骨干教师在广泛充分的参与体验中收获提升。
4、交流分享
对自主读书中的心得体会、培训过程中的体验收获与培训成果中的方案设计,通过阶段性与总结性、分小组与班集体等多种方式加以交流,相互启发,优势互补。
(五)课程安排
(六)有关要求
1、各设岗县教育局要通知参加培训人员按时报到参加培训。逾期不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省不予办理招聘核准手续,取消聘用资格。
2、培训人员报到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供接待人员审验,同时提交本人与设岗县教育局签订的聘任协议文本副本及复印件。
3、培训期间的培训费、伙食费、资料费等由省里统一负责。
黑龙江省教育厅师范师资处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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