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枣庄市山亭区教师类考生须知
2013-08-17来源:枣庄市山亭区教育局网

1、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否则不得参加。

2、面试按学科分成四组:一组上午面试学科为英语,下午面试学科为语文(含区委党校);二组上午面试学科为数学,下午面试学科为生物、物理、化学、信息技术;三组上午面试学科为音乐、历史,下午面试学科为体育、美术、地理;四组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全天。上午面试考生务于8:00前;下午面试考生务于13:00前;学前(幼儿)参加面试全部人员务于上午8:00前到达相应候试室。

3、考生进入候试室后,所携带的手机及其他通讯工具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未上交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判零分。

4、考生在候试室现场抽签,产生面试顺序,并在《面试顺序登记表》上登记签名,并领取面试顺序号。

5、考生在候试室静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走动,也不得擅自离开候试室。需上洗手间的,须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考生因个人原因提前离开考点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按弃考处理。

6、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纸张、电子设备及通讯工具等进入备考室。教材及备课纸统一发放,备考时间为30分钟。

7、考生进入面试室,只准携带统一发放的教材及现场所备教案。面试时,只报抽签序号,不得向评委介绍个人姓名等信息。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8、面试结束后将教材、备课纸上交工作人员,不准带出场外。

9、考生等待当场公布成绩,成绩公布后,应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附近逗留议论。

10、特别提醒:全程电子监控,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如发现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201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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