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当前解决我县各镇(街办)中心幼儿园及其辖区村办幼儿园幼儿教师短缺问题,经研究决定,面向高陵县城镇户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招聘50名幼儿教师助理。现就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高陵县城镇户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1、招聘岗位为镇(街办)中心幼儿园及其辖区村办幼儿园
2、公益性幼儿教师岗位50名。
三、招聘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记录。
3、具备应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幼教专业、艺术类专业及其他相关专业,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4、身体健康。
5、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及地址:
时间:2013年8月14日至18日
地点:高陵县教育局人事科
2、报名所需资料:本人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一寸免冠彩照3张。
3、招聘方式:现场面试,择优录取。
五、合同签订及工资待遇
1、聘用用后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
2、按照《高陵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规定,公益性岗位工资执行1100元/月。工资随西安市公益性岗位工资调整变动。
高陵县人社局
高陵县教育局
2013年8月13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陕西省 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