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职位及人数 | 面向范围 | 资格条件及职位要求 |
1 | 团市委机关中层副职岗位2名 | 全市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 | 3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副科职(级),或任科员满2年(具有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的,科员任职时间可放宽至1年)。 |
2 | 泰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副主任岗位1名 | 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 | 45周岁及以下(196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小学校级领导经历,或青少年教育培训机构领导经历,或基层文化管理工作经历等相应经历3年及以上。 |
3 | 泰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发展策划部工作人员岗位2名 | 3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注:计算任职年限、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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