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金山焦山北固山国家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三山”景区管委会),为市政府派出机构,正处级建制。因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文件规定,面向镇江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调转任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党群工作处从事组织工作副处长1名。
二、条件
除《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中共党员,任副科职2年以上,且具有2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
(四)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调转任: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报考者需携带填写完整的《镇江市“三山”景区管委会调转任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职位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附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两张到报名地点报名。
市“三山”景区管委会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资格。
报名时间:2013年8月20日至22日9:00—17:30
报名地点:市“三山”景区管委会党群工作处(京江路1号引航道闸站管理房一楼)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的调转任工作。
笔试主要测试党建基础知识和写作,总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不足3倍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综合能力和素质,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录用。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权重分别占40%、6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按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根据职位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职位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市“三山”景区管委会网站、市人社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试用任职手续。
拟调动人员要遵守有关规定,接到调动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行政、组织、工资关系等有关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调转任资格。
七、纪律和监督
调转任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弄虚作假、违反纪律的,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政策咨询电话:0511-81980082(市“三山”管委会党群工作处)、监督电话:0511-84425169(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处)。
附:
《镇江市“三山”景区管委会调转任公务员报名表.doc》来源于镇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最近更新 201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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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三山”景区管委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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