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招聘代理人员复审及面试通知
2013-08-09来源: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网

各位考生:

一、资格复审: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8月8日至9日(正常工作时间)至平潭县人事局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具体须提供的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全国计算机一级或以上水平证件原件复印件。

二、面试:

兹定于8月10日进行区行政服务中心招聘商务代理人员面试工作,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在8月10日上午8点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笔试时的准考证到平潭一中翰英楼三层集中,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实验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01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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