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区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宛政办[2010]122号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公开招聘教师11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教师工作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
1、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共招聘农村小学教师110人。
2、招聘职位
职位类别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体育 | 音乐 | 美术 | 信息技术 | 合计 |
农村小学 | 35 | 35 | 12 | 7 | 7 | 7 | 7 | 110 |
三、招聘范围
1、父母一方或配偶在宛城区工作;
2、宛城辖区常住户口;
3、在宛城区参加“三支一扶”的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干部。
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之一、尚未就业并持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四、资格条件
1、应聘者应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应聘者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应与申报学科一致或相近,其中应聘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学科教师的,原则上要求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一致;
4、热爱国家,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思想进步,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②曾受到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③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④其它不符合招聘要求的。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公开招聘教师程序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讲)、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六个阶段。具体办法是:
1.报名和资格审查
凡符合招聘范围、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本人持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及就业派遣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身份证、户口薄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填写有关表格,现场采集照片信息,交纳报名考务费80元。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每学科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比例为1:3),相应核减该科招聘职位,对核减岗位的报名人员,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的,可由考生重新报考。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报名时间:2013年8月13日至8月15日(8:00——18:30)。
报名地点:宛城区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工农北路416号)。报考人员于2013年8月17日(15:00——18:30)到报名处(持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时间:2013年8月18日上午9:00——11:00。
符合报名和加分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干部,按政策规定,凭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笔试成绩加10分。
3、面试(试讲)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异地命题,使用异地考官。面试采用试讲办法进行,每人提前备课12分钟,试讲15分钟。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学历层次高依次优先进入下一程序。
4、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体检按《河南省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政审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廉政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5、公示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
新招聘的人员一经聘用,一律分配到本区农村缺编学校任教,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按规定实行试用期一年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服从分配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详情可登陆宛城区政府网站和宛城区教体局网站查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宛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集体研究决定。
本公告由宛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7-63231917 0377-63282970
南阳市宛城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三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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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南阳市宛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来源于南阳宛城区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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