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 合格证书(鞍山考区)开始发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请合格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于2013年8月12日后到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公共服务大厅6号窗口办理(节假日不办公)。
联系电话:5541439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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