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鹰潭市环保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2013-08-07来源:鹰潭市人事考试网

为加强环保队伍力量,拓宽选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队伍活力,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范围

(一)遴选岗位及专业

市环保局月湖分局科员1名,行政编制,汉语言与文秘类专业;

市环保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科员1名,行政编制,化学化工类、地质地矿类、计量测量类专业;

市环境保护监察支队(环境应急和事故调查中心)科员1名,参公编制,法学类专业;

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1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化学化工类、地质地矿类、计算机网络类专业。

(二)遴选对象

行政岗位遴选对象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科员须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第2条规定的条件;

参公岗位遴选对象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科员;

全额拨款事业岗位遴选对象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副科(不含副科)以下人员。

二、遴选人员资格条件1.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2.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吃苦奉献精神;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3年8月1日);

5.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公告

8月6日以前在鹰潭环保网、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鹰潭市人才网、鹰潭市人事考试网等媒体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

1.报名地址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经初审确认后,填写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每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

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因个人填报信息不准确,造成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2.报名时间:2013年8月7日至8月22日。

(三)资格审查

遴选办负责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工作的全过程。

1.资格初审:遴选办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两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反馈报考人员。如因填报信息错误未审核通过的,可在8月24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遴选人员在面试前须携带复审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由市人社局和市环保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表)、单位编制册(以上材料均系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将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遴选资格。

(四)考试

报考人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命题作文。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笔试开考比例。遴选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4,未达比例的职位,视情况减少遴选计划。

2.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面试人员确定: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及进入面试人数与拟录用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均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其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考试(笔试、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7日内,根据考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拟遴选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考察,如考察对象不符合要求,则依次递补。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在鹰潭环保网、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鹰潭市人事考试网等媒体上公布。

体检在面试结束7日内,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则依次递补。

(六)试用和办理手续

根据遴选考试成绩、考察结果,经局党组研究,提出遴选入闱人员,在相关媒体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经试用3个月考核合格后办理调动及上编等相关手续。

(七)有关事项

1.出题办法。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人员集中封闭出题。

2.评分办法。笔试由出题人员集中闭卷评分;面试考官在市人社局考官库中随机抽取。

3.纪律要求。公开遴选工作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参选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监察室负责对遴选工作进行全程指导、监督。

四、该遴选方案由市环保局负责解释

鹰潭市环保局

2013年8月6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江西省公务员选调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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