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2013年度森林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2013-08-03来源:建始县教育局网

根据《湖北省2013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方案》和《关于做好我省2013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3年度恩施州森林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见公告附件)。因考生体检不合格、弃权出现职位空额的,在该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体检另行通知,请相关人员保持通信畅通)。

二、体检的组织

报考恩施州森林公安机关职位考生的体检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森林公安局共同组织。

三、体检有关事项

1、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体检于2013年8月6日在恩施集中进行,参加体检的考生(名单见附件)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在恩施州森林公安局(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258号)院内集合点名(体检期间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为弃权),然后统一乘车前往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体检。

2、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体检前2至3天须注意饮食,不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副作用的药物。

(3)体检前1日晚上8时后避免进食和剧烈运动,应保持充足睡眠。

(4)体检当日早晨应禁食、禁水,空腹进行抽血化验和腹部B超检查。

(5)体检时须如实向医生提供自己的既往病史,并按体检表中所列项目完全检查,不要遗漏,以免影响最终的体检结果。

(6)体检时着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

(7)对于视力的检测,按照有关规定,报考基层所队民警职位的考生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

(8)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请人代检者,一律按 作弊处理。

(9)体检后需复检的考生,由州森林公安局政工科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招录单位和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复检应在招录单位和考生同意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程序在我省 录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不得在原体检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0)体检费(390元)和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

(11)关于妊娠期考生的体检问题以《报考指南》第十七条解释为准。

联系电话

恩施州人社局:0718—8235827 恩施州森林公安局:0718—8417128

附件:恩施州2013年度森林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http://www.es12333.com/PublicService/Notices/ItemView.aspx?Action=jwTbyiqOlJ4=&Crossbar=mLfdnzrFlZw=&Command=$ListItem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恩施州森林公安局

201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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