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批准,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50名,职业学校教师20名,幼儿教师30名,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教师为全供事业编制,幼儿教师为自理事业编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普通高中教师50名,其中:语文教师6名、数学教师8名、英语教师6名,物理教师2名、化学教师1名、生物教师5名,政治教师5名、历史教师8名、地理教师5名,体育教师3名、计算机教师1名;职业学校教师20名,其中:音乐教师1名、钢琴教师1名,美术教师2名、舞蹈教师3名,服装工艺与制作教师2名、旅游教师1名、汽修教师3名、市场营销教师2名、雕塑教师1名、计算机教师3名(机电、电子方向)、规划教师1名;幼儿教师30名。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报考需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2.普通高中教师面向郑州市(含县、市、区),经新密市教体局备案且在岗任教满2年的储备教师不受地区限制;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地区不限。
3.在我市服务的“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进社区、服务农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地区不限。
4.报考普通高中教师的,须具有2年以上普通高中的教学经验,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工作年限不限。
5.报考普通高中教师的,须为师范类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已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受师范类院校限制,经新密市教体局备案且在岗任教满2年的储备教师第一学历为大专的,第二学历须为本科以上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报考职业学校教师的,音乐、钢琴和美术专业须具备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其他专业须具备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报考幼儿教师须具备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一致(或相近)。
6.报考普通高中、幼儿园和职业学校音乐、钢琴和美术教师,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报普通高中语文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7.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音乐、钢琴和美术教师的,须具有相应岗位等级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教师的,须具备幼儿教育资格证。
8.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教师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后出生),取得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年龄可适当放宽;报考幼儿教师的,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后出生)。
9.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符合《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规定要求,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3.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试讲、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报考职业学校教师的,试讲后还须进行实际演绎水平和操作技能的考核。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新密电视台、新密门户网站、人社局网站及政务公开栏和新密教体局网站发布,时间为7月30日——8月5日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严格按照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2013年8月6日——2013年8月10日。报名地点:新密市培训考试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北大厅)
2.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已满的还需带人事代理合同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岗位的还须提供近二年的教案、学校开具的任教证明和劳动合同书。报名时交报名图象采集费12元,并填写《新密市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或《新密市公开招聘职业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或《新密市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三)面试、试讲(考核)
公开招聘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面试(考核)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市教育体育局配合实施。
1.面试。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后在报名处直接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作为参加“试讲”的资格,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人员。
2.试讲。试讲主要考察报考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实际授课能力和讲课技术水平。报考职业学校教师的,试讲后还须进行实际演绎水平和操作技能的考核。考试总成绩为:试讲成绩×50%+考核成绩×50% 。
(四)体检。公开招聘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体检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指导和监督工作。根据考试成绩,按拟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报考岗位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公开招聘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考察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拟招聘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和相关素能。
(六)公示。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社局网站和政务公开栏及教体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一周。对公示中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审批。对公示合格的人员,按照公开招聘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聘用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市教育体育局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由市教育体育局提出取消聘用资格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371-69820760/69879685
监 督 电 话 :0371-69822600(市纪委) 0371-68508258(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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