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武安市招聘教师公告
2013-07-31来源:武安市教育网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2013年招聘教师计划、岗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经武安市人民政府批准,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面向全市公开招聘教师2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武安市教育局所属中小学校

单位性质:全民事业

单位职能:教育教学

局机关地址:武安市建设大街1588号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武安市常住户籍,或已婚配偶为武安市常住户籍(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1、招聘人数:根据武安市教育局岗位空缺情况和2013年武安市教育局 计划和工作需要,我市决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教师)人员200名,其中高中(含职高)教师30名,农村缺编乡镇定岗补充教师120名,幼儿教师50名。

2、岗位条件:

高中(含职高)教师类岗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持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的未就业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7月25日以后出生的)。

乡镇学校教师定岗补员类岗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持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的未就业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7月 25日以后出生的)。

幼儿教师类岗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持有教师资格证的未就业毕业生;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未就业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5年7月25日以后出生的)。

具体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详见《2013年武安市教育局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受过纪律处分的人员;

4、违反国家计生政策的人员;

5、2012年参加武安市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录取后,放弃录取资格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5日—2013年8月7日。

2、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

报名地址:教育局分院(原十处学校)南一楼

联系人:袁有书 咨询电话:0310-5639559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本人到报名现场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高中教师类岗位的只能选择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岗位(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科专业不一致时,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报考农村定岗教师类岗位和幼儿教师类岗位的,必须明确填写乡镇中心校。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填写《武安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并出具本人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等所有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已婚报名人员还需出具结婚证和计划生育证明。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及缴费。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教育局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发现问题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5、开考比例:高中教师类岗位聘用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乡镇教师定岗补员类岗位和幼儿教师类岗位不低于1:2。如某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在同类岗位中调剂岗位招考数量或按比例核减招考岗位。

6、准考证领取:报名结束后,请关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市教育发展网发布的领取准考证的通知。

五、考试

(一)笔试。笔试由市人社局会同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所有岗位笔试内容均为: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统一为120分钟。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在武安市人社局网站和武安市教育发展网公布。

(二)面试

1、资格复审。依据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高中教师类岗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乡镇教师定岗补员类岗位和幼儿教师类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网站和市教育发展网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原件以及其它相关证实材料。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人选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并在人社局网站和教育发展网公布。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请关注人社局网站和教育发展网发布的领取面试准考证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面试方式。高中教师类岗位面试人员按专业定考场,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乡镇教师定岗补员类岗位和幼儿教师类岗位,面试人数达到或超过30人的岗位,按蛇形分组定考场(按组分录用指标);面试人数20以上,30人以下的岗位按岗位定考场,面试人数20人以下的岗位,设置该类岗位的混合考场(同一类别两个以上岗位在一个考场面试,考试后,分别按岗位进行分数排序),各考场均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面试采取讲课和回答问题的方式,由专家现场打分,每人面试时间10分钟,其中讲课7分钟,回答问题3分钟。高中教师类岗位讲课题目限报考岗位的专业课程,不限年级,不限课段;乡镇教师定岗补员类岗位讲课题目不限专业、不限年级,不限课段;幼儿教师类岗位限幼儿专业课程。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讲课70分,回答30分。讲课和回答问题分别打分,均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分别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市人社局网站、市教育发展网公布。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分岗位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该岗位参加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取学历高的考生,如学历也相同,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录取办法。确定的体检人选名单通过市人社局、教育局网站进行公布。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会同教育局共同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资质),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等情况通过个人总结、查阅档案、了解谈话和出具证明等方式进行考察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所空岗位不递补。

无故不参加体检或不配合考核工作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所空岗位不递补。

经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教育局网站及市教育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所空岗位不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第一次聘期为3年,聘期内不能调整岗位。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含在首聘期内;试用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报聘用审批机关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八、有关要求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证,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人事档案或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2、办理聘用手续后一年内自动放弃岗位的,五年内不准参加我市的教师公开招聘考试。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各项信息和通知将及时在武安市人社局和武安市教育局门户网公布,应聘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未看网上信息或电话通知不到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政策咨询电话:0310-5639559

本公告发布后,原则上不作变更,如某些环节确须变更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公布执行。

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13年武安市教育局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武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安市教育局

201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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