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黑龙江省艺术类本科二批院校第二次网上征集志愿通知
2013-07-30来源:黑龙江教育信息网

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本科二批院校经第一次网上征集志愿录取后,尚有部分剩余计划,现进行艺术本科二批院校第二次网上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时限为:7月30日7:00时左右起至7月30日21:00时止,过时一律不予受理。征集志愿有关要求如下:

一、凡高考成绩在我省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文科247分(音乐类文科227分)、理科259分以上(音乐类理科237分);各类专业课成绩,美术类(专业课180分且合格)、音乐类(专业课110分)、编导类(专业课245分)、舞蹈类(专业课180分)、学前教育(专业课233分)或专业课取得校考合格证,未被录取的艺术类考生可填报1个院校征集志愿。根据我省招生工作规定:降低分数网上公开征集志愿,批次线下原报志愿无效。因此,艺术类本科二批院校批次线下的音乐类文、理科考生以此次填报的志愿为准。

二、征集志愿院校的收费标准、专业要求等以我省《招生计划》及院校《招生章程》为准,请考生务必仔细查询后再选报。有关本次征集志愿的院校代码、名称和专业代码、名称详见附表。

三、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本人密码登录“龙招港”(www.lzk.hl.cn),点击“2013年黑龙江省高考网上征集志愿入口”,并按系统提示及要求依序完成填报征集志愿的操作(网报服务电话:0451—82376072,82376270)。

四、凡高考成绩未达到本次征集志愿分数线要求,或在“龙招港”上查询到录取结果的考生,将被拒绝填报征集志愿;凡高考成绩已达到征集志愿分数线要求,并在“龙招港”上查询到“院校在阅”状态,而被拒绝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均为即将被录取,院校不再退档,只待确定录取专业及办理录取手续,请等候查询录取结果。

附表:艺术本科二批录取院校第二次网上征集志愿招生计划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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