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为加强铜闸镇域内违法建设管理工作,我镇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增招建设监察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共2人(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参加应聘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热爱城镇建设工作。
2、身体健康、仪表端庄,身高170㎝以上,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受过行政撤职以上处分或处分未解除的;
3、受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处罚或正在立案审查的。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铜闸镇负责组织实施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1、报名人员须提供的材料:(1)、身份证、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4)、一寸免冠彩照2张。
2、报名时间:2013年7月28日至8月4日。
3、报名地点:铜闸镇城建办。
(二)、面试
此次招聘采用资格审查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应具备的相关条件进行审核把关。
2、面试。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
3、被确定为面试人选(按面试得分高低确定)的考生,在面试前要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不通和其他原因没能准时到场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4、如果分数并列,党员、退伍军人或有两年以上驾驶经验的人员优先聘用。
(三)、体检
对所确定的入围人员进行严格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相关标准。
(四)、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为政审对象。政审主要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直系亲属的有关情况等。政审工作中发现有本公告第二项第二款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政审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评定合格后,铜闸镇政府与其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期限为壹年,合同期满双方同意后续签劳动合同。本次招聘人员上岗后实行末位淘汰,具体考核办法由铜闸镇政府制订实施。
(七)、招聘人员待遇
招聘人员签订合同后,工资待遇按每月基本工资加岗位考评工资的办法执行。
1、月基本工资为1300元;
2、岗位考评工资含岗责、绩效等;
3、聘用人员将由铜闸镇政府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4、聘用人员根据工作岗位需要配发服装。
5、聘用人员的管理及相关待遇全部由铜闸镇政府负责,并纳入政府机关干部管理。
(八)、教育训练
对新招聘的人员,铜闸镇政府将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进行上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及建设监察执法业务和日常工作技能等方面知识。
联系电话:13865258519联系人:佟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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