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3〕4号)精神,请各地结合前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补充需求调研情况,认真做好今年“特岗计划”岗位设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各地要高度重视岗位设置的申报工作,做到认识到位、政策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确保“特岗计划”的顺利实施。申报的范围仍为以往符合“特岗计划”实施条件的县(市)。具体申报程序是:
1、各拟申报“特岗计划”的设岗县(市)教育、财政、人事、机构编制部门,首先摸清当地教师队伍现状(现有专任教师数、编制数、分年度自然流失人数等),共同研究提出本县(市)分学段、分学科岗位需求计划,由县(市)级人民政府出具正式岗位需求报告。各地在设置岗位时,要增加村小、教学点教师的招聘数量,努力提高村小、教学点特岗 比例,推进偏远农村学校教育质量的提高;要充分考虑当地教师队伍学科结构分布等因素,加强偏远农村学校教师和音乐、体育、美术等紧缺学科教师的补充。
2、省辖市教育局汇总各县岗位需求情况,商市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教育厅。
3、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根据各地教师队伍实际情况、以往“特岗计划”实施情况和申报计划数等因素,共同审核确定各设岗县招聘计划,与招聘办法一并向社会公布。
二、申报材料
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于8月2日前将下述材料报省教育厅。
1、《2013年特岗计划申报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基本情况调查表》、《需求申报表》和《分学科设岗需求申报表》。
2、各设岗县(市)人民政府申报需求计划的正式报告。
三、联系方式
河南省教育厅师范处,吕康
联系电话:0371-69691798
电子邮件:2429537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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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特岗计划相关表格.doc》来源于河南省教育厅网,最近更新201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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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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