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单位工作发展需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招聘信息技术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检察机关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管理,保守秘密,政治审查参照招录公务员的政治条件。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计算机类的大专以上学历证书),且应有拟聘岗位相适应的知识和技能。
3、男性,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人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二、招聘岗位和办公地点:
1、招聘岗位:信息网络管理和技术辅助岗位。
2、办公地点:蚌埠市蚌山区红旗四路32号蚌山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
三、录用待遇
1、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月基本工资为12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一个月),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其他福利待遇与本单位同类人员相同。
2、录用人员属于合同制聘用人员,不列入人事计划和编制管理。
3、实行公务员作息制度,享受国家法定的休息日和假期。
4、对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或者违反规定的,聘用方有权解聘。
四、招聘方式、时间及地点
1、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请持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4张前来报名。
2、招聘程序: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面试—政审—体检—试用期—考核—录用—签订劳动合同。
3、报名时间:2013年7月26日至8月8日。
4、报名地点:蚌埠市红旗四路32号蚌山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5、咨询电话:4045907 4045940
(请在工作时间拨打咨询电话)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
201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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