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面试第二编教师礼仪——教师的目光
2009-08-12来源:云南培训认证网

教师的眼睛是最重要的教学“工具”之一,教师与学生交往时,双眼应以祥和的目光注视着对方,这是一个相当重要的礼仪,这样会让学生觉得您为人正直,如果眼神飘浮不定,学生会觉得您缺乏可信度。

教师在交往中,特别是和学生的交往中,若想获取成功,就要以期待的目光,注视着学生讲话,面带浅淡的微笑和不时的目光接触,这种温和而有效的方式,会营造出一种温馨的氛围。

一、教师的目光

教师在与学生、同事交流时,往往借助于目光传递教学信息,有人称之为教师的眼语。眼语的构成,一般涉及目光的角度、部位、时间、方式、变化等五个方面。

(一)目光的角度

在注视他人时,目光的角度在某种意义上意味着与交往对象的亲疏远近。注视他人的角度,通常有以下三种∶平视、仰视、俯视。

平视,即视线呈水平状态的注视。一般适用于普遍场合的交流与对话,或者是身份、地位基本平等的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如教师同事之间的交谈或者课题研讨。

仰视,即主动居于低处,抬眼向上注视他人。它表示尊重、敬畏之意,适用于面对尊长之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倘如碰到比较年长的评委,可以适当地采用这种眼光,表示对评委的尊重。

俯视,即抬眼向下注视他人,一般用于身居高处之时。它可以对晚辈表示宽容、怜爱,也可表示对他人轻慢或者歧视。这种目光不宜多用,并且要慎用。教师在讲课时,多处于位置比较高的讲台之上,不自觉地便成了俯视,一方面是观察学生的方便,另一方面教师要学会利用俯视的目光建立自身的威信。

(二)注视的部位

在人际交往中目光所及之处,就是注意的部位。注视他人的部位不同,不仅说明自己的态度不同,也反映着双方关系有所不同。教师在与同事走近之时,面试人员在初次见到评委之时,都要严格遵守目光注视的基本常识。例如,不宜“目中无人”,不宜过多地注视其头、腿、脚部与手部。

通常允许注视他人的常规部位有以下几处∶额头、双眼’、眼部至唇部、眼部至肩部等。如与学生谈话时,眼睛注视对方双眼到嘴巴的“三角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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