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面试第二编教师礼仪——教师的化妆
2009-08-12来源:云南培训认证网

化妆,就是使用美容产品,修饰自己的仪容、美化自我形象。通俗地说,化妆就是有意识、有步骤地给自己美容。有人曾经说过∶“化妆是使人放弃自卑,与憔悴无缘的一味最好的良药。它可以让人们表现得更加自爱,更加光彩夺目。”对于教师来说,同样不例外,男女教师都有必要进行适当的化妆。而作为参加面试教师岗位的人员,经过简单的化妆,登台试讲、说课,不仅能增加自信心,更能为评委人员留下良好的印象。

对教师来讲,化妆的意义不仅是为了突出、表现个人,更重要的是为了塑造本单位、本部门的鲜明形象;对面试人员来讲,简单的化妆是为了向评委表示尊重和敬意,增加试讲、面试通过的机率。鉴于此,教师和参加面试人员必须遵守有关的化妆规范及礼仪。

一、化妆的原则

教师在工作岗位上应当化淡妆,实际上就是限定在工作岗位上不仅要化妆,而且只宜选择淡妆这一形式。因此,有人将这一规定简洁地叫作“淡妆上岗”。淡妆的主要特征是简约、清丽、素雅,具有鲜明的立体感。它既要给人以深刻的印象,又不容许脂粉气十足。总的来说,就是要清淡而又传神,其原则为∶自然、清新、优雅、整体协调。

(一)常规性原则

化妆时,教师要遵守常规性的模式、规划与方法,要化符合教师身份特征的妆。

1.遵守常规

(1)修饰避人。教师不能在公众场合化妆,如果在工作时当众化妆补妆,不仅不庄重,而且会使人觉得自己对待工作用心不专。

(2)运用娴熟。教师在运用化妆品时,要注意对不同化妆品熟练掌握。如香水的使用以少为宜,且涂抹部位要适当。涂抹位置限于手腕、耳垂等易于使之挥发的部位。判断香水是否过量的标准是∶身上的香水味在1米以内被对方闻到,不为过量;若在3米以外,外人仍能闻到香水味,则肯定过量。

2.符合职业特点

教师是向学生传授知识的使者,因此必须使自己平易近人、有亲和力。体现在化妆方面,就是要求妆容朴以实无华,宁淡而勿浓。否则就会给人以不稳重之感,让人怀疑其工作能力与工作态度。

平时在工作岗位上,女教师除了必要的修饰,使自己以干净整洁的形象出现外,完全不必进一步的化妆,给人以清新、自然的感觉和踏实、稳重的印象即可。在学校的正式场合下,可以进行适当化妆,但要遵循“淡妆上岗”的原则,不允许过分突出性别特征,切不可浓妆艳抹而过分引人注目。

若参加一些重要的庆典、仪式和社交活动,尤其是参加外事活动时,为了表达对交往对象的尊重和对活动的重视,教师可进行适当的化妆、修饰。例如,可以轻抹口红、淡描眉毛等,但总体是仍以淡雅为主。

(二)时间性原则

化妆要视时间、场合而定。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只能允许工作妆(淡妆)。浓妆一般在晚上才可以用。外出旅游或参加运动时,不要化浓妆,否则在自然光下会显得很不自然。

(三)弥补性原则

教师应该在正确认识自身条件的基础上,进行化妆技巧与方法的合理选择与搭配,其重点是弥补缺陷,即扬长避短。

每个人都有互不相同的身体条件,如年龄、身材、肤色、容貌等,因此,化妆时,一定要有针对性和弥补性,如同样的部位,在不同人身上往往需要选择不同的化妆方法。如果不考虑身体条件的不同,而采用千篇一律的化妆方法,或者盲目仿效时下流行的化妆技巧,则往往会贻笑大方。例如,画眉时稍许上挑一些是颇能增加女人味的。但如果自己的眼睛有些下斜,则不宜在画眉时画得太上挑了,否则自己的下斜眼和上挑眉一对比,就更显得眼睛斜得厉害了。

化妆是为了把自己最优秀的一面展示给其他人,因此,在化妆时要扬长避短,更重要的是避短。例如,一些教师若有轻微体臭,可洒上一些香水以遮蔽之,切不可喷洒过多过浓的香水,否则会使自己在学校中显得很另类。总之,在扬长避短时,都应当适度,否则会影响自己职业形象。

(四)协调性原则

化妆的目的不是追求局部的亮丽,而在于表现个人的整体美。因此,身体各部分的化妆需要协调统一、整体考虑。教师要体现出健康的体形、优美的仪容以及充满活力的精神面貌,就必须在化妆时遵循协调性的原则。主要包括协调服饰、协调部位、协调环境三个方面。

第一,协调服饰。教师在化淡妆时,要考虑自己化妆的颜色与自己所穿着服饰的颜色相协调。另外,服饰款式的不同也会需要不同化妆方法。例如,身着一套牛仔装时,通常宜选厚实一点的装扮;而如果身着一套素雅的连衣裙,要给人以轻松之感时,则应选择清淡的装扮。

第二,协调部位。一个人化妆的效果,是其各部位化妆后的整体显现。各个局部的化妆即使再成功,如果其相互之间难以协调在一起,.那么该妆容也是失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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