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招聘单位 | 经费供给形式 | 编制 性质 | 招聘岗位 | 招聘计划(人) | 学历 | 年龄 | 专业 | 招聘条件 | 考试方式 | ||
笔试 | 专业测试 (面试、试讲) | |||||||||||
公共知识 | 专业知识 | |||||||||||
1 | 毛坦厂中学 | 全额 财拨 | 事业 | 高中语文教师 | 4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后出生) | 汉语言文学 相近专业 | 取得高中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且有两年以上省示范高中本学科任教经历 |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 高中教学岗位本学科教学所必需的专业 | 详见《2013年六安市金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公告 |
2 | 毛坦厂中学 | 全额 财拨 | 事业 | 高中数学教师 | 3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后出生) | 数学相近专业 | 取得高中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且有两年以上省示范高中本学科任教经历 |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 高中教学岗位本学科教学所必需的专业 | |
3 | 毛坦厂中学 | 全额 财拨 | 事业 | 高中英语教师 | 4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后出生) | 英语相近专业 | 取得高中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且有两年以上省示范高中本学科任教经历 |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 高中教学岗位本学科教学所必需的专业 | |
4 | 毛坦厂中学 | 全额 财拨 | 事业 | 高中政治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后出生) | 政治相近专业 | 取得高中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且有两年以上省示范高中本学科任教经历 |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 高中教学岗位本学科教学所必需的专业 | |
5 | 毛坦厂中学 | 全额 财拨 | 事业 | 高中历史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后出生) | 历史相近专业 | 取得高中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且有两年以上省示范高中本学科任教经历 |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 高中教学岗位本学科教学所必需的专业 | |
6 | 毛坦厂中学 | 全额 财拨 | 事业 | 高中地理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后出生) | 地理相近专业 | 取得高中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且有两年以上省示范高中本学科任教经历 |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 高中教学岗位本学科教学所必需的专业 | |
7 | 毛坦厂中学 | 全额 财拨 | 事业 | 高中化学教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后出生) | 化学相近专业 | 取得高中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且有两年以上省示范高中本学科任教经历 |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 高中教学岗位本学科教学所必需的专业 | |
8 | 毛坦厂中学 | 全额 财拨 | 事业 | 高中生物教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后出生) | 生物相近专业 | 取得高中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且有两年以上省示范高中本学科任教经历 |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 高中教学岗位本学科教学所必需的专业 | |
9 | 毛坦厂中学 | 全额 财拨 | 事业 | 高中物理教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后出生) | 物理相近专业 | 取得高中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且有两年以上省示范高中本学科任教经历 |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 高中教学岗位本学科教学所必需的专业 | |
10 | 乡镇幼儿园 | 全额 财拨 | 事业 | 幼儿园教师 | 30 | 中等师范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后出生) | 幼儿师范、 幼儿教育 | 取得幼儿教师资格 |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 学前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教活动设计等 |
更多信息请查看安徽省事业单位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