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教育局局属学校2013年中小学 资格审查公告
2013-07-26来源:抚州市教育局网

根据《江西省2013年中小学 公告》,按照笔试总成绩(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之和),已由省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了面试入闱人员名单。现将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各入闱面试的考生按下列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可在江西教育网、江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3年7月29日8:30——18: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抚州市教育局三楼会议室(抚州市赣东大道1343号)。联系电话:抚州市教育局人事科8263403。

三、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

参加了2013年江西省中小学 考试并且入闱抚州市教育局局属学校的考生(也可委托他人前来)。

四、资格审查必须提供的证件原件

(一)考生本人为高校毕业生的所需证件:

1、本人亲笔签名的招聘考试报名表(请在考试报名系统中打印);

2、笔试准考证;

3、身份证;

4、毕业证,需要学位证的请提供学位证;

5、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6、教师资格证(2013年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由于时间关系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已取得教师资格证、证书正在办理当中”的证明,并注明教师资格证书的层次和学科);

7、招聘职位表中注明有特殊要求的相关证书(请认真对照招聘公告中的职位要求提供材料原件);

8、计划生育证明。

(二)考生本人为在职教师的所需证件:

1、本人亲笔签名的招聘考试报名表(请在考试报名系统中打印);

2、笔试准考证;

3、身份证;

4、毕业证,需要学位证的请提供学位证;

5、教师资格证;

6、职称资格证;

7、任教经历的证明;

8、招聘公告中职位表注明有特殊要求的相关证书和证明;(请认真对照招聘公告中的职位要求提供材料原件)

9、正式在编教师,必须在原单位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同意报考及任教经历的证明;

10、计划生育证明。

五、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上述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面试资格。

六、对资格复审不合格和未送审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结果和递补情况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抚州教育网上公布。面试公告也将于近期在以上网站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抚州市教育局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24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江西省 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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