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省中小学 笔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省厅有关精神,现将宜春市市直学校(宜春中学、宜春一中、宜春三中、宜春实验中学、宜春八中)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安排
1.时间:2013年8月1日-2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2.地点:宜春中学第三教学楼。
二、资格复审要求
1.请取得资格复审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之内由本人携带有关证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凡未在规定时间之内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本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所产生的空缺,根据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考生在原报岗位与调剂所报岗位均可递补时,可在这两个岗位中选择一个递补入闱(本人需向报考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如逾期未提交申请,视为自动放弃)。如遇分数并列的,可同时递补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资格不符或放弃面试时产生的空额不再继续递补。
3.考生需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自行准备好全部所需材料,因材料准备不全和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复审的,责任自负。
4.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持市人保局、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复审签字合格的笔试准考证在资格审查现场缴纳面试费用。
5.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书面作出诚信承诺(样式见附件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江西省2013年中小学 公告》范围和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资格。
三、资格复审要求材料
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1
咨询电话:0795-3998126 0795-3271152
宜春市教育局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8日
附件1:
2013年全省统一招聘中小学教师宜春市市直学校资格复审要求材料
附件2:
温馨提示:
《2013年江西省中小学 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样式).doc》来源于宜春教育网,最近更新2013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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