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8年毕业的本科生,准备和一家政府单位签一年的协管员合同。政策上说只要有任意一种未就业的证明就能报考。现在“推荐表原件”和登记证还在我手里,说明我符合未就业的条件。当时为了在单位报名还办了失业证。现在想问我的身份是就业还是未就业。协议会不会影响我最后的复审。
再补充一个问题,“已经在岗的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可以同时报考此项考试”。村官已经和人事部门签订了劳动合同,说明已经属于就业这一块,公告上说的对象是07-09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村官可以报考这岂不是矛盾嘛~~如果真是这样,能否这样理解:签过劳动合同且有未就业证明的毕业生也符合报名条件,在复审时不会因虚假填报而取消。
回复:1、临时工那种没什么的,可以考。
2、村官选聘就有规定,即便是任职期满都还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